1、標準專利申請
(1)標準專利申請概要
香港的標準專利實行注冊指定國家專利的制度,在過渡期內被指定的專利局有中國專利局、英國專利局和歐洲專利局。中國的發明專利申請有資格獲得香港標準專利權。
(2)標準專利的申請程序和所需資料:
第一階段:申請記錄(recording)
第一次注冊是請求對指定專利申請進行登記。申請人在中國、英國或歐洲(指定英國)的專利申請在公告之日起 6 個月內的任何時候,應向香港知識產權署提出登記請求 ( 即申請標準專利 ) 。登記請求應包括下列文件:
A )已發表的指定專利說明書副本 (你需確認該說明書副本是有關指定專利當局所發出或備存文件的真實副本);
B )記錄請求書(申請人資料:名稱、地址、電話、傳真等(中英文))
C )如申請人與公開文本中不一致,需提供一份申請權轉讓的證明文件;
D )發明的中、英文名稱。
第二階段:請求注冊和授權(registration)
第二次注冊是請求對指定專利申請進行注冊并對此件指定專利說明書中的發明授予標準專利。注冊和授權請求應當在指定專利申請被指定專利局授予專利權之后 6 個月內,或者指定專利的記錄請求書在香港公開之日起 6 個月內(以在后的日期為準)提出。注冊和授權請求應包括下列文件:
A)經指定專利局核實的專利說明書 ( 包括說明書、權利要求書和附圖 ) 一份;
B)注冊請求書;
C) 如果提出注冊和授權請求的人不是注冊簿中登記的標準專利申請人,請求人應當提供以合法方式獲得申請權的聲明以及支持該聲明的證明文件;
D)已經在注冊和授權請求中聲明要求優先權的,應當提供優先權文件的副本;
上述所列文件中,發明人和申請人的姓名或名稱應當用羅馬字母標注音譯名,發明名稱和摘要應當以中、英兩種文字提供,其它文件以中文或英文提供。原件不是中、英兩種文字的應當提供譯文。
(3)標準專利申請所需時間:香港知識產權署專利注冊處經過形式審查合格即準予注冊并授予香港標準專利,在香港政府公告上刊登授權公告,同時將專利權證書送交專利權人。
(4)標準專利有效期:自原指定專利的申請日起20年但生效日期須從香港政府公報刊登授權公告之日起開始。香港標準專利一經批準即具有獨立性,不受原指定專利法律狀態變化的影響。
(5)標準專利年費繳納:自批準日起第3年屆滿前3個月內繳續期費,而后每年屆滿前均應繳續期費。
2、短期專利申請
(1)短期專利申請概要:中國香港短期專利的批予,以其中一個國際檢索主管當局或其中一個指定專利局所制備的檢索報告為基礎。大陸申請的實用新型專利可以在 12個月的優先權期限內申請香港的短期專利,經審查合格后將給予注冊和發給注冊證書,并在憲報公告。
(2)短期專利申請所需資料:
A)申請人的姓名或名稱和地址、發明人的姓名或名稱和地址、發明的中、英文名稱;
B)申請文件(包括:說明書、權利要求、附圖和摘要及摘要的英文譯文);
C)如聲稱具有優先權,請提交優先權陳述書和有關的優先權文件;
D)香港短期專利檢索報告(由國家知識產權局出具的)。
E)如你并非發明人,需提交一項陳述,表明你有權享有短期專利;
(3)短期專利申請所需時間: 6–9 個月
(4)短期專利有效期:自申請的提交日期起計 4年后續期,有效期最長達8年。
(5)短期專利年費繳納:批準之后,自申請日起第4年屆滿前3個月內繳納續期費,可再維持有效4年。
3、外觀專利申請
(1)外觀專利申請概要:香港對外觀設計單獨立法保護,香港知識產權署接受外觀設計注冊申請并進行形式審查,經批準后即予注冊公布。
(2)外觀專利申請所需資料:
A)外觀注冊請求書;
B)外觀設計圖樣(圖或照片);其大小,繪圖不超過210×297mm,照片不超過160×160;周邊空白處不少于30mm;
C)一份新穎性的陳述;
D)對平面設計或紡織物的設計,除圖式外,還可提供樣品,但需放在單獨信封或包裝中,長度不超過30cm,重量不超過4公斤;
E)凡要求優先權的,應在香港申請日之后三個月內提交經認證的優先權證明文件,如果該文件是以中文或英文以外的文字寫的,還應附送經核實的中文或英文譯本。
(3)外觀專利申請所需時間:3–6個月
(4)外觀專利有效期:其有效期為5年,可續展4次,每次5年,保護期限合計可達25年。
(5)外觀專利年費繳納:注冊后首段有效期自申請日起5年,在有效期期滿前3個月繳納續期費,可延展5年有效期。